为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业务水平,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9月11日,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全体人员召开学习民事检察业务培训会。
会上,部门负责人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民事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就如何加强民事法律监督和提升审判及检察监督质效进行分析,针对民事法律监督工作案件受理、案件办理、机制签订及与法院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等内容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持续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
会议强调,要总结提升,固强补弱,加强对民事法律、司法解释、政策规定的学习,坚持系统学与重点学有机结合,集中学与自行学有机结合,同时要依法精准监督,落实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要求;做到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与被监督单位之间既要讲配合协作也要讲原则底线,擦亮法律监督机关底色。
此次培训学习,既是一次有效的集体“充电”,也有力增进了今年的民事检察工作。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将以此次培训学习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强化精准监督,全面提升民事检察人员业务水平,促进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