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点一刻,办公大楼里又看见了王欢熟悉的身影,十年如一日的早到,是她自己的一套“工作标准”。这样的坚持下,她曾六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先后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监所检察业务标兵、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自治区优秀检察官、全区检察队伍“身边典型”人物等多个荣誉称号,2022年,最高检评选全国检察机关执检条线优秀办案检察官,王欢的人生又添了一笔光荣色彩。
“她是院里的刑执检察‘大拿’,非常坚韧的一位女性”,是身边同事们对王欢的评价,但让人意外的是,这位“大拿”早年并不是法学科班出身,而是一名工学学士。也正因此,10余年来,王欢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努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研究生考试,实现了从业务小白到办理多起全国精品案件的优秀检察官的身份转变,并于2021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人才库。


把严谨沉入每次取证中
2018年,时任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的王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时发现,某司法所在矫人员刘某某可能存在脱管情况。经查,在矫正期间刘某某在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曾到外地探望生病母亲两月有余,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应当予以收监处理。
但在翻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与司法所所长、当事人进行谈话后,王欢发现该所长对在矫人员脱管事实描述模糊不清,与刘某某表述并不一致,且刘某某主动承认外出事实,讲述路程全部细节,这下引起了王欢的注意。本着踏实严谨的工作理念,她又分别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矫人员家属核实情况,并向公安局调取刘某某出行轨迹以固定证据。最终查明,由于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未将社区矫正请销假等相关规定告知给在矫人员,导致刘某某脱管。随后,王欢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建议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

该案中,王欢没有根据在矫人员的表述和社区矫正档案记录直接认定在矫人员脱管,作出撤销刘某某缓刑的建议,而是向前一步,全方位查证,找出案件背后的真实原因。这一举措,不仅让被监督部门和在矫人员竖起了大拇指,还使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2013-2018年精品纠正违法案例”,成为当年自治区唯一。
把精品作为办案落脚点
同年4月的另一起案件,也让同事们对王欢记忆深刻。当时正值五一前夕,她带领部门干警到看守所进行节前安全防范检察,得知在押人员张某某可能被超期羁押,她立刻带领干警展开详细调查。证实张某某超出法定羁押期2月有余,王欢没有止步于对被监督单位提出纠正,而是向前一步,延伸检察监督职能,致力于帮助其解决问题。
成功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后,考虑到张某某认罪态度较好、羁押期间表现良好,她转头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又向被监督单位发出了一份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得到办案机关积极回应,成功将张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避免了超期羁押的再次出现。该案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还入选最高检《2018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典型精品案例汇编》,起到警示作用。

案结后,结合办案过程的思考,王欢积极探索规范办案流程,牵头召开了公、检、法、司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联席会议,起草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协作办法》试行稿,形成会签文件下发,将扎兰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推向了新台阶。

2022年,王欢转任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分管刑事执行检察和案件管理工作,虽然工作重心有所转移,但是不止于此、向前一步的“欢式”工作标准始终没有变化。作为一名坚韧的女检察官,她会继续用这种态度书写她和检察的故事,追求极致,让检察监督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