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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4-12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扎兰屯市十届人大次会议

会议文件(十八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28日在扎兰屯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扎兰屯市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交出了一份新时代优异的检察答卷。

一、围绕中心工作,着眼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记“国之大者”、围绕“之大事”,紧扣市委决策部署,打造检察工作矩阵,以依法能动履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安全稳大局。严惩危害社会安全犯罪,依法惩治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等犯罪,提起公诉71人。严防金融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稳步推进“三号检察建议”[1]落实从严追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人。重拳出击涉众型非法集资类犯罪,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8人,在有力震慑犯罪的基础上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全力保障防疫大局,组织干警2482人次、出动车辆566台次下沉村社、高速卡站参与一线疫情防控,涉疫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护安宁。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4件,通过“公开听证+共同磋商+宣告送达”形式,推动解决食品药品、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问题,“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效果明显。推动“七号检察建议”[2]八号检察建议”[3]落地生根,会同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6次,开展联合检查5次,督促堵塞管理漏洞,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促进寄递行业和安全生产领域健康持续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企促发展。更加重视同等对待、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深入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常态化开展联企服务,240家企业家、商会会员建起“沟通群”,班子成员带队5次深入企业,召开3次座谈会,梳理出6条建议逐项整改落实。联合市司法局出台意见,解决3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受限难题。推进改革工作,办理案件1努力诠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顺应改革大势反腐倡廉守初心。加大对司法人员14项职务犯罪案件[4]线索的查办初核力度,不断选派精干力量,组建办案组,协助上级院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渎职犯罪15人。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审查起诉职务犯罪58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追赃挽损700余万元,对腐败形成有力震慑。

二、持续关注民生,践行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始终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民生护民利,以更深检察情怀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切实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988人,院领导包案化解4件,程序性回复率、结果性答复率、重复信访案件化解率均为100%。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四位一体检察服务综合平台接待律师阅卷47人次。全面推开检察听证,聘任听证员26名,开展各类听证60次。对疑难复杂、重大争议或较大影响性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多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让公平公正可见可感

办好惠民利民便民实事。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3检察人员脱产常驻包联带领村干部到阿荣旗中草药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用扶智弘扬奋斗精神对内构建一体化救助机制,对外凝聚多方合力,会同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基金,重点对困难妇女儿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1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6万元,用情传递司法温度。

守护美丽扎兰绿水青山。严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深入开展金长城保护“回头看”“守护绿色呼伦贝尔”等专项活动,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等案件线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份。主动融入河湖林地生态保护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进综合保护治理。高压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全年办理环资类刑事案件12件,追缴生态补偿金2.5万元,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典型经验被多家媒体推介。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持续抓实“一号检察建议”[5],全面推开强制报告制度[6],积极构建“依法惩戒+综合保护+教育预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制发“督促监护令”[7]16份,以司法保护带动家庭保护。深化“检校”共建社会效果,29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册,覆盖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2万余名学生。提升“青葵”未检品牌质效,工作成果被正义网、检察日报、内蒙古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青葵”未检办案团队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争先创优先进集体”。

三、积极履职尽责,做强“四大检察”,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彰显检察担当

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由强变优。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4114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15444人,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5.7%22.5%,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侦查办案质量提升。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13追诉漏犯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0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8],不批捕50人、不捕率为43.1,不起诉44人、不诉率为10.1%。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39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认罪认罚适用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10]采纳率为97.9%,实现逐年上升。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采取“派驻+巡回”模式,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督促整改523个问题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推动执行21万余元上缴国库,及时避免国家财产损失1名检察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执检条线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这也是全区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检察人员

民事检察由弱趋强。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树立权力监督与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通过精准监督实现强化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90件,同比上升216.7%。积极运用专家咨询、一体化办案等机制增强监督精准性,向审判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有效解决案件“空转”多年未能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难题,帮助当事人追回“保命钱”。会同市法院、司法局签署《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办理涉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支持起诉案件6件,构筑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防护墙”。深化虚假诉讼监督[11],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涉案金额达90余万元。运用5+1工作法[12]化解矛盾61起案件化解经验被检察日报刊登推广。

行政检察脱虚向实。牢固树立穿透式监督理念,全力落实“案结事了政和”的工作目标和“一手托两家”的职能定位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6件,同比上升224.8%。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3,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7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护航民生民利、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活动,联合有关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建立基本养老金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线索移送、数据共享、信息通报机制,有效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公益诉讼由专到精。切实扛起“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推行“益+N”[13]一体化办案模式,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4件,同比上升204.8%,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同比上升400%。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2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2同比纯增。积极拓展办理新型案件领域,围绕国土国财无障碍设施建设医疗美容行业“监管难”等问题主动出击,夯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基础。通过办案,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监督恢复农用清理砟石占地共47亩。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网络里”的安全,发现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多数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

四、坚持政治引领,注重人才培养,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强化自身建设,在苦练内功、强基固本中淬炼忠诚,着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

筑牢政治忠诚属性。强化政治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党组会33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次,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红+检察蓝”品牌建设,三个支部均完成“最强党支部”创建,特色党建文章被“学习强国”平台推送2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获评呼伦贝尔市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释放检察内生动力。开展竞争上岗,13名干警走上环节正副职岗位,有效优化环节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达到工作需要、个人意愿、群众认可“三统一”的突出效果。做细做实业绩考核,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通过导向作用明显的“一月一考核”,倒逼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构建立体式检察宣传大格局,持续传播检察“好声音”,守好“主阵地”。全年被国家级媒体采用原创稿件49篇、自治区级70篇、呼伦贝尔市级174篇,同比增长238.3%,微信公众号获评全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和全区检察机关最具影响力新媒体称号。1人被内蒙古法制报社评为2022年度优秀通讯员,1人入选全区检察新闻宣传文化人才库。

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把人才培养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实,开展“学习强国”专项挑战赛、传导式培训主题党日等活动922362人次,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职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1人被评为呼伦贝尔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4人分别获评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担当作为个人”“优秀公诉人”“优秀论文奖”“优秀论辩奖”。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国”字号荣誉,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在全区105个基层院中名列第七,检察业务、综合考核指标在全市14个基层院中均位居第一,创造扎兰检察近十年最佳成绩。获评呼伦贝尔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质量建设优胜院”荣誉称号。成功承办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司法警察工作、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在全区、全市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

五、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倾听民意,打造检察权在阳光下高效规范运行的新常态

始终把接受监督制约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保障,以更加开放坦诚的姿态阳光司法、规范用权,检察工作透明度持续增强

对内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检责任层层落实。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检务、党务、事务督察90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14]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院党组带头填报29件,检察人员填报33件,做到自我监督不松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对检察人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与检察人员的年终考核挂钩,作为评先评优重要的参考依据,形成全方位、常态化监督工作格局

对外接受各界全面监督。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79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聘请4名律师为信访接待“第三方”,做到检律会商全覆盖。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召开媒体通气会,主动向社会公布主要办案数据和重点工作,让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社会各界共同为检察工作“把脉会诊”。

各位代表,过去成绩来之不易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总体发展水平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与服务发展大局的需求相比,检察保障力度还不够,服务效果还不够好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尤其是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与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渠道不畅、刚性不足普法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依然存在;与从严从高的标准相比,检察官办理新型案件能力有待提升,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上三级检察长会议及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正向、服务、聚焦、建设”工作思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扎兰屯市现代化建设

  1. 突出“正向”,胸怀全局站好

忠诚践行党的全面领导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之中,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汇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依法办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1. 落实“服务”,司法为民护正义

围绕推进“信仰扎兰”“正能量扎兰”“文明扎兰”“文化扎兰”“自信扎兰”建设,强化检察机关保安全、护稳定、促公平各项工作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擦亮“青葵”未检靓丽名片,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主动化解涉检信访矛盾持续深化检察听证工作,以求极致的态度铺陈“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

  1. 着力“聚焦”,突出主责勇担当

刑事检察优势巩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活动全流程、闭环式监督。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穿始终,着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用尽用、规范适用。探索开展“刑事执行+”模式,着重打造刑事执行检察全面发展格局。民事检察精准发力,加强对生效裁判、司法调解以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严厉打击和防范虚假诉讼,做到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行政检察优化革新,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公益诉讼拓展深化,准确把握市域特征和服务保障需求,依托“益+N”品牌亮点,围绕“绿色崛起、富民强市、共享繁荣”求突破、创亮点,全力打造扎兰检察公益诉讼品牌

四、加快“建设”,提质增效抓落实

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结合”。下大力气转变队伍思想和作风,全面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努力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铁案、优案。持续升级优化智慧检务建设,坚持现代技术与法律监督深度融合,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让智能化助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各位代表,大道修远,重任在肩。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为我市全力建设呼伦贝尔高质量发展样板城市提供更优的检察产品、更好的检察服务、更多的检察力量!



附件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术语说明


1.三号检察建议:是指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2.七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10月向国家邮政局发出的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3.八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3月向应急管理部等单位发出的建议,为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追责力度,健全追责体系,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

4.14项职务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可以立案侦查: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5.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书》,这是最高检历史上的第一份检察建议书。

6.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7.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8.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指2021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有关文件中明确提出的一项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依法能不诉的不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

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0.确定刑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尽量协商一致。

11.虚假诉讼:俗称“假官司”,指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扰乱正常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行为。

12.“5+1”工作法: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中,探索行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程序,具体如下:案件线索排查阶段着重突出宣传检察职能,注重畅通群众申诉渠道、拓展案源,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案件受理阶段引导当事人保持合理心理预期,诉讼监督风险早告知,及时向当事人提示,案件受理不代表必然启动再审程序,案件审查过程中不影响生效裁判执行,再审也不必然导致改判等风险;案件审查阶段注重与各方当事人做好沟通,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和程序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各方当事人明辨是非,努力使各方当事人在心理上认同检察机关即将作出的决定,预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案件决定阶段注重收集各方当事人诉求及意见,案件承办人综合考量形成风险评估等级后,按照风险等级及时与控申部门和当事人律师联动协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案后跟进环节注重扶危济困,以人文关怀彰显法制温暖,对生活确有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主动为当事人申请,对不符合司法救助的也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用司法关怀和真诚帮扶解困感化当事人。

13.+N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形成公益诉讼“益+N”一体化办案模式,构筑跨部门协同共治新格局,分别为:公益诉讼+法警公益诉讼+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相邻院、公益诉讼+新媒体,为守护国家公共利益写下扎兰检察的生动注脚,走出一条有扎兰检察特色的公益诉讼之路。

14.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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