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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8-18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扎兰屯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全体会议文件()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3日在扎兰屯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保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在扎兰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1]工作,创新法律监督方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严管理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 强化政治担当,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准确研判“新形势”,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主动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院按照市委的部署,前后分三批共抽调150余人次在十余个小区和防疫指挥部数据中心进行值守和数据统计工作,并主动捐款5900元。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配备体温测试仪、84消毒液、酒精、一次性防护手套等防护装备。全年共保障检察业务部门使用办案工作区226次,出警526人次。

坚持不懈“两手抓”,统筹推进检察业务和疫情防控。坚持防疫和履职“两手抓、两手硬”,在“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智慧检务系统开展远程提审、在线学习、会议召集等工作,做好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实现办公、监管场所“零感染”。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9天内快捕快诉涉疫案件4件8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4起案件成功宣判,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齐抓共管“创环境”,积极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从稳增长、促就业、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出台了《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20条措施》。开展企业复工复产调研活动,走访呼伦贝尔长征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等民营企业,继续做好民营企业“法律会诊”服务,协助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强化司法保护增强民营经济活力。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7件9人,批准逮捕7件9人;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件14人,已向法院提起公诉8件13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在护航建设中作优检察职能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防控金融风险,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推进落实“三号检察建议[2]”,办理经济金融犯罪案件19件22人,其中审查逮捕7件9人,批准逮捕7件9人,审查起诉12件13人。提前介入侦查2件,发出书面纠违4件,立案监督2件,监督撤案1件;追诉漏犯3人,提出抗诉1件。深入脱贫攻坚一线,选派3名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帮扶,对前进村内所有村民进行走访,宣传护林防火,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工作,对41户贫困户进行节日慰问,春耕时节为前进村捐赠化肥30吨。与帮扶村建立“最强党支部”联系点,开展精准扶贫入户调查和医疗义务就诊活动,接待群众100余人次。在做好帮扶的同时,通过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4人,发放救助金7.1万元。办理村干部贪污扶贫款案件1件4人,为国家追回赃款40余万元。助力污染防治,积极探索立体化生态检察模式,切实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对2018年以来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侵害社会公益的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我院办理的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乡镇医疗垃圾监管职责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关于“六清”行动决策部署,坚持“一个不凑数、一个不放过”,稳准狠打击黑恶犯罪。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办案进度,针对目前扫黑除恶大量案件进入起诉阶段,既保持强大攻势,又坚持法治底线,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年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2件12次,涉案嫌疑人119人,依法批捕50人,立案监督1人追捕漏犯4人,监督撤案13人,彻底实现检察环节的“案件清结”和“线索清仓”。

三、践行为民司法,在平安建设中发挥检察作用

坚决惩治各类刑事犯罪。顺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积极参与平安扎兰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24件621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102件153人,批准逮捕86件120人,受理审查起诉322件468人,提起公诉285件404人。

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财产安全。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23件27人,提起公诉20件22人。起诉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33件49人。起诉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63件168人。依法打击“黄赌毒”犯罪案件11件30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犯。

打造职务犯罪检察新模式。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案件会商、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标准,加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协助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全年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件6人,起诉3件6人,全部提前介入侦查,制发检察建议2份。

大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跟踪落实“一号检察建议[3]”,提前介入性侵案件7件7人,办理呼伦贝尔市首例撤销监护权案件,开展呼伦贝尔市首例跨省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实现全市112所中小学及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共开展法治宣讲7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到9000余名。全年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3件3人;受理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8件8人,受理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立案监督2件6人;开展司法救助2件2人。我院获评“法治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表现突出集体、未检团队被评为2020年度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创作的微电影《蒙尘雨季》,荣获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微电影评选提名奖以及全区检察融媒体建设运营视频类优秀原创作品奖。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的便捷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开展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检察长包案,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人次,均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回复率为100%。协助上两级院首次办理最高检不予核准追诉案件,做好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四、牢记宪法定位,在司法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

履职促公正,强化“两项监督”出实效。与公安机关就《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开展“两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进行沟通协调,全年共监督立案4件8人,监督撤案6件18人。追诉漏犯8人,追诉遗漏罪行4人,提出刑事抗诉7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

刚性护平衡,构建民事行政检察新格局。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拓展行政检察监督案源渠道,发挥“一手托两家”双重监督作用,全年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8件,已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并均获采纳。与法院召开行政检察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奠定基础。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04件办理市院交办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件,召开3次实质性化解听证会,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7件。

倾力护生态,在维护社会公益领域出实招。对市区及乡镇没有环评手续的31家景区景点进行排查,对小区内乱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现象进行排查,对全市药店进行排查,发现23家药店未凭处方销售药物,均对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被采纳。聘任来自扎兰屯市水利部门、环保部门等行政机关的13名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支持和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共同守护好扎兰的绿水青山。通过“守护绿色呼伦贝尔”专项活动,深入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回头看,恢复被损国有林地。全年公益诉讼工作发现案件线索132件,立案119件,发出检察建议102件。

规范履职责,提升执检监督工作质效。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提升执检监督工作质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做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检察工作,全年共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3人,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漏管4次。开展对公安、法院、司法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工作,共清查2000年以来扎兰屯市看守所在押人员档案2500余册,清查暂予监外执行18人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11件,纠正违法16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承办的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4]案件被评为全区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一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人才库。

五、坚持提质增效,在深化改革中激发检察活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遴选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完成全区第三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稳步推进职务职级套改、择优选升,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综合考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以及司法能力、职业操守,并将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工作量化考评,压实领导办案责任,全年院领导直接办案164件。全面抓实以“案—件比[5]”为基础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促进担当实干、优质办案。

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业务性质、案件类型等因素,分别设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部门,完成内设机构重构性改革,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全面落实捕诉一体[6]办案机制,加强捕诉衔接,提升办案质效。推行“派驻+巡回”刑事执行检察方式改革,聘任检察联络员69人,发挥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在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中的优势,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改革。积极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依法“可用尽用”,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70件355人,适用率为82%,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99人,法院采纳率为96.17%。严格落实权利义务告知、律师在场见证等程序性要求,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极大提升司法效率。

六、加强政治统领,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理论武装。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组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制定《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0党建工作制度》、制定《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计划》,通过“主题党日”、廉政党课、专题辅导、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不断丰富党务公开内容,创新党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

持续改进纪律作风。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制定《“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学习计划》,实现干警学习全覆盖。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三个规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事项22件。加强检务督察,坚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深度剖析近年来全市检察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七、推进阳光司法,在接受监督中完善检察工作

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面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促公信,全年组织检察开放日3次,邀请代表委员11,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9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15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会7次。

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全年共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471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6条、公开法律文书268份,12309辩护与代理预约查询31件次。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37人次,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61张。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组织参与监督办案9次。深化运用“互联网+”工作模式,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1809条。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举办不起诉公开听证、公益诉讼专项等活动,促进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扎兰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扎兰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较为薄弱。二是队伍业务素质不够过硬,司法办案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检察文化建设形式比较单一,特色亮点仍需挖掘。四是智慧检察建设难度大、推进缓慢,应用不畅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扎兰屯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履行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检察工作新作为助推扎兰屯市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服务大局确保社会稳定

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十项要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制度安全,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要坚持依法治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黑恶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

(二)严格司法办案力度,忠诚履职保障民生福祉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严厉惩治“两抢一盗”、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犯罪,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事追责和民事追偿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新形式,努力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法治服务。

(三)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满足民需促进公平正义

要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要拓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种类,全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补齐民事检察短板,加大支持起诉力度;要挖掘行政检察潜力,督促行政机关正当履职。

(四)夯实检察发展根基,确保外部监督公开透明

要规范检察建议工作,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要做精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做实案件评查工作。

(五)纵深推进从严治检,立足自身锻造过硬队伍

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把讲政治的统领性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要坚持初心使命终身课题教育,扎实开展“学党史、悟初心、党史百年天天读”活动,树牢“三个自觉”,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狠抓纪律作风、教育管理、司法规范,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格落实防止司法干预的“三个规定”,提高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业务素养、党性修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议要求,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奋斗建功,以优异成绩向党的100周岁生日献礼!

 

 

 

 

 

 

 

 

 

 

 

 

 

 

 

附件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术语说明

 

1、六稳、六保工作:“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2、三号检察建议:是指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书》,这是最高检历史上的第一份检察建议书。该建议指出当前在儿童、中小学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督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三个方面提出建议。

 

5、—件比:是对案件质效评估的全新指标。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

6、捕诉一体办案机制: 指根据最高检部署,检察机关改变以往刑事案件批捕和起诉由不同部门或者不同检察官分开办理、“流水作业”的模式,实行一类案件由一个部门或一个办案组负责,一件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一个检察官一办到底,统一履行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责。这个变化是刑事检察工作重大调整,主要目的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项制度有利于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度化,有利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质量效率,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入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4、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至判决生效前,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羁押是否适当进行审查,认为无羁押必要性的,作出释放、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或者书面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变更强制措施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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