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全体会议文件()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3月4日在扎兰屯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保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高位求进,创新发展”工作目标,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融入大局全局,优化检察供给,服务扎兰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精准对表对标,加强和改进检察供给,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优化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起诉8件10人,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并会同法院、公安、金融办采集“老妈乐”案件投资参与人的受损情况,为追赃挽损做好准备工作。
紧扣重点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力量上,选派3名干警组建驻村工作队,院领导班子先后20余次赴中和镇等地调研,对22个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进行排查,走访群众554人次;资金上,积极协调交通、民政等部门出资帮扶;产业上,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发展特色农业帮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积极与食药、工商等部门协作配合,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常态化检察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强力治污保护扎兰生态。办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7件33人。开展“守护绿色呼伦贝尔”专项活动,治理生态污染水域共计49处,面积91亩。积极开展相邻院办案工作机制,协助阿荣旗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案件1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
二、围绕深化平安建设,注重打防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我院共受理刑案件531件746人,其中:批准逮捕103件139人,审查起诉324件408人。突出打击重点,起诉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74件174人;起诉故意杀人、制毒贩毒、盗抢拐骗等严重暴力及易发多发犯罪173人。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04件206人,发出量刑建议196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推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2],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专班办理、指定办理、优先办理。加强与市监察委、公安局、法院的沟通联系,健全工作机制,就黑恶势力犯罪开展专题调研座谈,重点打击操控经营非法放贷、村霸等黑恶势力。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7件23人,批准逮捕7件12人,我院认定恶势力犯罪1件4人,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3]”,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信访终结制度,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访案件23件23人,采取“精准救助、全面救助、全程救助”三位一体的救助模式,拓展司法救助形式,加大经济救助力度,建立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制度并召开公开答复会,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门户网站、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为群众提供控告申诉、诉讼指引、案件查询、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检察服务。
三、围绕推进法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监督立案7件8人,监督撤案11件17人。追捕漏犯2件2人,追诉漏犯16人。提出刑事抗诉1件,追诉遗漏罪2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案件14件,承办的张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办理的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监督案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2013-2018年精品纠正违法案件、办理的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荣获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这也是我院连续三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精品案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完善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诉讼监督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和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监督工作质效。构建并完善相邻院集中办案机制,与阿荣旗检察院合作办案现已排查案件线索52件。全年共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3件,终结审查13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3件,发出检察建议30份,终结审查23件;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份。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 4份;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已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移送相关部门。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共赢、多赢、双赢理念,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实现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检察监督等多重效果的统一。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6份,走访市区及乡镇的加油站,向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16份。制定《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采挖收购运输森林草原野生植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与阿尔山市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开展“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专项监督活动”,共走访23家医疗卫生机构,推动扎兰屯市建设首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工作进程。今年公益诉讼工作发现案件线索77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已判决。
持续参与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执行《监察法》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安排专班负责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多次就案件管辖、证据收集、法律适用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与监察委加强沟通联系。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5]、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等在职务犯罪检察中的应用。今年我院适时介入调查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审查起诉4件6人,向监察委移送案件线索4条。
着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邀请市教育局、各中小学等单位代表召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席座谈会,与市教育局签订《关于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发《关于对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站式”取证的办法[6]》。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5人,批准逮捕3件3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1件16人,批准逮捕8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7人。在办理王某某虐待被看护人案时,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深入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全年举办法治进校园活动19次,受众累计达5100余人。创作未检题材微电影《蒙尘雨季》,被学习强国选用。未检创新创优——《充分运用检察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荣获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一院一亮点”项目一等奖。
四、围绕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紧紧围绕提升工作效率、办案质效和案件质量,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强力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员额制管理,完成20名检察官等级确定及晋升工作。优化办案组织,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组。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由检察官决定的办案事项,一律由检察官独立办理,终身负责。贯彻落实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深入一线直接办理案件。强化考评考核,制定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和案件质量问题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
稳步推进检察工作改革。2019年5月,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改革前11个,调整为改革后8个,下设司法警察大队。精简3个内设机构,优化整合检力资源,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严把案件进出关口,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每月下发《流程监控情况通报》。全年共送案审核案件741件,向业务科室作出流程监控432次,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评查案件129件。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对公检法三机关开展的办案质量检查,深入推进全面整改。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重要案件、法律文书及案件程序性信息506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6条。主动向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律师等推送生效法律文书,接待律师70余人,办理网上预约查询案件48件。
五、围绕夯实基层基础,坚持严管厚爱,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检察职业道德正能量,组织开展业务知识竞赛、主题教育演讲比赛等活动,引导干警树牢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修订完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堵塞漏洞。
强化司法办案专业素能。实施青年干警导师制,加强检察机关人才库和“梯队”建设,全年共有10人入选各级检察业务人才库,共获得3项集体荣誉,16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我院干警陈丽梅通过层层选拔,入围十四冬火炬手,参加了十四冬火炬传递。
常抓不懈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建责任,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党课辅导、警示教育、主题党日、实地参观等方式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2019年10月29号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伟东来我院视察工作时,对我院主题教育、扫黑除恶等工作给予肯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强检务督察,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积极促进全院纪律作风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努力优化办公办案环境,建成网呈会议室、无纸化检委会议系统。加强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运用远程提讯系统、远程庭审系统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展工作,运用无人机航拍助力公益诉讼取证11次。
六、围绕坚持政治引领,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推出具有检察特色、符合法治精神的创新举措。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人大报告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获肯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认真核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持续打造“阳光检察”,推进12309检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实现“两微一端”、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全覆盖,努力让检察工作融入人民群众的“朋友圈”。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活动,监督评议案件2件。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全媒体同向发声,撰写各类宣传稿件742篇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供给有待进一步优化,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任重而道远;二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全方位提升干警培养新思维、树立新理念、运用新方法的能力任重而道远;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科技强检、信息化建设任重而道远。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2020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克难攻坚、固强补弱,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牢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内蒙古自治区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第一时间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积极争取上级的领导和支持,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二是担当作为顾大局,提升服务大局工作质效。紧紧围绕市委“绿色崛起、富民强市”的发展主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履职尽责谋发展,强化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持续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做优刑事检察;注重典型案件的办理,着力提升监督的质效和影响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高度关注依法行政,紧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深入分析行业性突出问题,总结办案规律,提出建议意见,切实为市委市政府当好法治参谋,努力打造公益诉讼工作品牌。
四是固本培源重自强,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按照“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的要求,大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不断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在新的一年里,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部署,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担当维护正义的使命,精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进取,为打造平安扎兰、法治扎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附件: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术语说明
1、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当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持续受到侵害,对经过诉前程序,相关机关或社会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2、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 指根据最高检部署,检察机关改变以往刑事案件批捕和起诉由不同部门或者不同检察官分开办理、“流水作业”的模式,实行一类案件由一个部门或一个办案组负责,一件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一个检察官一办到底,统一履行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责。这个变化是刑事检察工作的重大调整,主要目的是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3、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4、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至判决生效前,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羁押是否适当进行审查,认为无羁押必要性的,作出释放、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或者书面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变更强制措施的活动。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项制度有利于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度化,有利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质量效率,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入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6、对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即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询问操作流程、取证场所、申请法律援助及心理疏导等权益内容加以明确,强调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案发时,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开展提前介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一站式”取证侧重在取证时的全面性、合法性及取证方式的和缓性、易理解性,避免反复取证过程中给未成年被害人带来“二次伤害”,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