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全体会议文件()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3月13日在扎兰屯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保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社会发展大局
主动融入大局,打造“绿色检察”。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转型升级等角度入手,制定了《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14条措施》、《服务生态环境建设12条措施》。坚持“绿色崛起、富民强市”主题,积极参与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全年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嫌疑人20件21人,提起公诉42件47人,对毁林毁草违法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在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较好地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打造“民生检察”。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17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12件23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82件201人,不批准逮捕32人,不捕率13.4%;追捕漏犯1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391件548人,审查起诉324件431人。深入开展打击涉枪涉爆和“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介绍卖淫6件7人,赌博、开设赌场2件2人,非法持有或买卖枪支6件9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不断完善“531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通过举办法制教育讲座、法制教育展览、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播放微电影《让爱解铃》、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公诉科获得“呼伦贝尔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设立了11个检察工作站,1个派驻检察室,1个巡回检察室,实现了基层法律监督无盲区和服务保障民生的全覆盖。
(二) 聚焦反腐倡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始终保持打击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决拥护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市纪委做好职能划转、机构人员转隶、设备移交等工作,确保试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持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2017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23人,创历史新高,其中: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8件,进行初查17件,立案5件17人;初查渎职侵权案件5件,立案3件6人,处级要案1人。重点查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积极开展涉农、涉牧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在辽宁省沈阳市警方的通力配合下,成功抓获一名潜逃20年涉嫌贪污罪的在逃人员,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此案已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以警示教育为切入点,构建社会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格局。2017年,共开展法制讲座20次,受教育人员达100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10次、预防调查10次、专项预防5次、重大工程预防5次、接受预防咨询10次、行贿犯罪查询2770次,下发检察建议10项,全部得到有效回复。二是加强宣传,积极开展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召开精准扶贫联席会议,签署“对接机制协议书”,制定《在精准扶贫领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扎实开展棚户区改造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开展“廉政风险”同步预防。《检察日报》以《点面结合横纵贯穿预防格局悄然形成》为题,专题报道了扎兰屯市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还受到扎兰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对报告亲自进行批示。三是盯准社会热点,打造预防新品牌。开展网上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出融电脑网络虚拟场馆、手机APP教育平台于一体,具有本院特色的全方位网上警示教育基地。目前,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共录入文字资料5万余字,图片资料100余幅,廉政警示教育片10余部。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8件8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件6人。监督撤案10件16人,其中监督立案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件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加强审判监督,追诉漏犯8人,提起抗诉2件。共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被相关机关采纳。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稳步推进公益诉讼进程,2017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已作出判决;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件;办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1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
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件,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得到了办案机关的采纳;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50份,均得到回复。承办的闫某等4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继续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常态化进程,准确掌握扎兰屯市在矫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档案,对社区矫正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积极探索“183”司法救助工作新模式,拓宽司法救助对象,开通司法救助申请专用qq、微信、12309举报电话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畅通“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2017年,共受理申诉来信来访案件54件54人,开展初核案件12件12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2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救助金9万元。控申科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四)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推行检察官员额制。全面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择优遴选出员额检察官27名,全部配置在一线业务岗位。全面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整合人才资源,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实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主体地位,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组织形式。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分工,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在主要业务部门设立了8个检察官办案组织,规范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在司法办案中的职责权限和分工。
阳光检务促规范。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地接受监督。通过“检察大走访”、“检察开放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征求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33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16条、公开法律文书245份。“两微一站一端”上共发布文章860余篇,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媒体发表信息48篇。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业务部门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严格的流程监控。共送案审核564件,向业务部门作出流程监控301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份。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全年共评查案件473件,发现的问题均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着力提升案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所有案件网上受理,案件流程网上监控,案件质量网上评查,律师问卷网上预约,案件信息网上公开,执法档案网上建立。全面、实时、动态地记录检察官办案的整个过程,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同步观看大会盛况、聘请党校老师专题辅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讨论宣讲、支部组织集体学习、开展主题知识竞赛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整顿建设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干警“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问题台账,班子成员对号认领,加强整改落实,倡导政治自觉、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接受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为期10天的政治巡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两准则三条例”,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党纪,事事处处以身作则。
坚持素质兴检。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志愿服务、系列读书、岗位练兵活动,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司法考试,举办学习讲堂、道德讲堂、重温入党誓词、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引导检察人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一系列举措,2017年有多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入选呼伦贝尔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检察业务人才库,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全区检察业务专家、“呼伦贝尔市十佳政法标兵”、“呼伦贝尔市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一批先进典型。
坚持从严治检。一是深入开展“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实践活动和“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等活动。全面从严治检,严明检察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遵守和执行“一案三卡”制度。加强对干警日常工作情况的抽查和考评。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强化对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警用车辆全部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对警用车辆运行情况全天候监控。依托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运行,建立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坚持科技强检。坚持思想先导、顶层设计、统一标准、梯次创建、争取支持的指导方针,确立了以打造“绿色检察、民生检察、精细检察、智慧检察”的总体创建思路,强力推进“八化”建设。在综合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投入使用的基础上,完成了远程庭审开庭一体化平台、远程提讯平台、信息化案件管理平台、网络化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建设。加大对技术硬件设施的投入,高拍仪、密码机房、司法会计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室等高科技硬件设施一应俱全,实现了检务网上公开、查询、受理、答复、指引、实现检民“零距离”互动。
各位代表,2017年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创先争优、与时俱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7年11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八化”建设示范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等多项荣誉。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主动性还需加强;二是少数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司法公信力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三是个别干警的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部分干警的思想准备、能力储备还不充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认真予以解决。
二、2018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的重要一年。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八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绿色崛起、富民强市”主题,持续完善“绿色检察、民生检察、精细检察、智慧检察”工作模式,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为我市绿色崛起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已制定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全面精准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实际工作成果来检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成效,确保检察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保护、教育、监督等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改革、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切实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全面承担起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特殊责任。
(四)持续深化检察改革。继续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优化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管理、优化检察队伍。完善员额管理机制,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做好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工作。继续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活动,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外部监督,全面提升自身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深化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衔接工作,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
(五)大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司法办案水平。
各位代表,站在改革发展新的历史起点,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术语说明
1、“183”司法救助工作法:“1”,即以司法救助为主线;“8”,即以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就业帮助、社会保险、城乡低保、教育基金、农村五保为救助方式;“3”,即以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家属、特困刑事被告人、特定涉检信访人为救助对象。
2、八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3、两微一站一端: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和客户端。
4、“一案三卡”制度:即办理每一起案件,一份“办案告知卡”,一份“廉洁自律卡”,一份“回访监督卡”。
5、检察官员额制:是指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检察官人员限额。旨在把有效的、积极的办案力量吸引到一线去,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