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向扎兰屯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接受扎兰屯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对全市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3.对扎兰屯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工作。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负责其它应由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另有法警队、派驻成吉思汗检察室。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精益求精做优刑事检察。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7件171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62件445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42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5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件、撤案3件、纠正漏诉1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2件。受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2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件。
2.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13件,充分利用数据赋能,对9件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制发检察建议,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探索建立“5+1”工作法,办理矛盾化解案件6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持续用力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9件,化解行政争议4件,取得良好监督效果。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涉及社会保障领域、社会治安、医疗卫生等案件25件,均制发检察建议件并被采纳。
4.探索创新做好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累计制发检察建议53件,采纳率100%。强化国土、国财领域案件办理,研发“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一键碰撞比对涉及8人违规领取低保金约1.8万元,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4份。办理的《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于2023年8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山林保护协作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有效经验。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29.9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9.68万元,增长30.1%,变动原因:偿还新区办公楼债务化债支出、政府采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办案装备的经费支出、购置执法执勤用车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8.50万元,增长10.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329.9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72.7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18.50万元,增长11.2%,变动原因:偿还新区办公楼债务化债支出、政府采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办案装备的经费支出、购置执法执勤用车经费支出。
2.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157.1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2,329.9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72.7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18.50万元,增长11.2%,变动原因:偿还新区办公楼债务化债支出、政府采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办案装备的经费支出、购置执法执勤用车经费支出。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157.1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为2010年-2012年自治区检察院扣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信息化建设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72.7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5.79万元,占92.3%;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
本年其他收入166.96万元,占7.7%。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72.7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271.01万元,占58.5%;
本年项目支出901.74万元,占41.5%;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62.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2.71万元,增长20.8%,变动原因:偿还新区办公楼债务化债支出、政府采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办案装备的经费支出、购置执法执勤用车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5.90万元,增长9.9%,变动原因:政府采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办案装备的经费支出、购置执法执勤用车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05.79万元。与年初预算1,790.2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765.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9.36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62.46万元,支出决算86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财政厅追加因涨工资随之增长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
2. 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689.10万元,支出决算75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财政厅追加业务装备经费,用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购置设备。
3.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2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申请财政追加拨付新区办公楼拖欠工程尾款129.95万元,年初无此预算。
4. 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15.00万元,支出决算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05.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5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2.06万元,支出决算6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退休人员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6.03万元,支出决算3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59.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9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2.61万元,支出决算4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相关要求调整医疗险缴费基数。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8.64万元,支出决算1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75.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7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4.36万元,支出决算7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相关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104.05万元,其中:
- 人员经费983.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0.53万元、津贴补贴433.59万元、奖金55.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6万元、住房公积金75.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92万元。
(二)公用经费12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8万元、水费1.02万元、电费18万元、取暖费22.53万元、物业管理费3.58万元、公务接待费9.6万元、工会经费10.38万元、福利费12.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0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901.74万元,其中:
- 工资福利支出142.6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制书记员和长聘人员经费142.69万元。
- 商品和服务支出434.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7.14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7.4万元、取暖费17.1万元、物业管理费64.9万元、差旅费57万元、维修(护)费90万元、会议费5.41万元、培训费5.5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3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
- 资本性支出324.95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129.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1.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9.48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84.08万元,支出决算8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74.48万元,支出决算74.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9.60万元,支出决算9.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4.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48万元,占88.6%;公务接待费支出9.60万元,占11.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4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48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内容: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9.48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本年一辆执法执勤用车达到年限报废,新购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上年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00万元,增长5.8%,变动原因: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因疫情影响未全部支出,调剂其他有需要的支出科目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60万元,接待90 批次,363人次,开支内容:上级单位对下指导、同级单位办案工作需要公务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20.4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94万元,增长4.3%,变动原因:随工资增长测算相应增加公用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9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1.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1.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8.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1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 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62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9.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年末基本完成2023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64分。全年预算数为434.00万元,执行数为43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办案数量大于等于800件,实际完成1010件,结案率大于等于90%,案件受理时效小于等于30天,平均办案成本小于等于0.4万元,均达标,预计挽回经济损失大于等于30万元,实际完成27.86万元,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大于80%,办案产生的生态效益大于等于30%,项目发挥作用的时间大于等于1年,案件办理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6%,达到年初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按照往年绩效完成情况设置的预计挽回经济损失绩效目标值设置居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周密考虑各项目执行中的实际需要,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减少指标调剂。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195.00万元,执行数为19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采购装备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50台,实际完成77台,设备到位率大于等于98%,装备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100%,装备无故障率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100%,装备配备时效小于等于3个月,实际完成2个月,装备验收时间小于等于1个月,装备采购成本小于等于150万元,实际完成195万元,装备维修成本小于等于500元,预计挽回经济损失大于等于10万元,实际完成27.86万元,提升检察工作效率大于等于30%,普法办案区环境美化度大于等于80%,装备使用的可持续影响大于等于6年,装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中因业务装备经费不足,向财政厅申请追加经费,出现成本指标超出年初设定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优化完善项目指标设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主管部门 |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434.00 |
434.00 |
434.00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434.00 |
434.00 |
434.0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检察职能的正常发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认真研究推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任务。 |
有效保障检察职能的正常发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均得到强化,研究出推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案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0 |
1010 |
件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案件受理时效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0 |
30 |
天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平均办案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4 |
0.4 |
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27.86 |
万元 |
5 |
4.64 |
按照往年挽回经济损失设置的绩效目标相对本年偏高,今后合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
社会效益 |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
正向 |
大于 |
80 |
80 |
% |
5 |
5 |
|
生态效益 |
办案产生的生态效益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30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发挥作用的时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6 |
96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64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95.00 |
195.00 |
195.00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95.00 |
195.00 |
195.0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提高技术装备条件,进一步加强案件办理安全,提高办案效率。推动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检察职能的行使,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技术装备条件得到提高,案件办理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提高了办案效率。推动了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了检察职能的行使,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装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 |
77 |
台 |
10 |
10 |
|
|
设备到位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5 |
5 |
|
质量指标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10 |
10 |
|
|
装备无故障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5 |
5 |
|
时效指标 |
装备配备时效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 |
2 |
月 |
5 |
5 |
|
|
装备验收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 |
1 |
月 |
5 |
5 |
|
成本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50 |
195 |
万元 |
5 |
0 |
年中装备经费不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优化完善项目指标设置
|
|
|
装备维修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00 |
500 |
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27.86 |
万元 |
5 |
5 |
|
社会效益 |
提升检察工作效率 |
正向 |
大于 |
30 |
30 |
% |
5 |
5 |
|
生态效益 |
普法办案区环境美化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0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装备使用的时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6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6 |
96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5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64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通过全面了解项目开支范围、业务管理水平、资金使用安全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对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为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提供参考,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共评价了“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此2个项目基本达到了年初预算要求,较好地满足检察人员办公办案需求,发挥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效能,为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部门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晓宏 联系电话:0470-3216902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