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财务公开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6  作者:邓晓宏  新闻来源:办公室 财务部  【字号: | |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向扎兰屯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接受扎兰屯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对全市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3、对扎兰屯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工作。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负责其它应由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另有法警队、派驻成吉思汗检察室。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决算总计1,873.9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73.11万元,增长17.06%,变动原因:本年拨付上年绩效工资的60%部分

2021年度支出决算总计1,873.9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73.11万元,增长17.06%,变动原因:本年支出上年绩效工资的60%部分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821.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20.29万元,增长13.76%,变动原因:本年拨付上年绩效工资的60%部分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821.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20.29万元,增长13.76%,变动原因:本年支出上年绩效工资的60%部分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873.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94.3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9.54万元;支出总计1,873.9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7.8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00.51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上年地方财政拨新区办公楼化债资金212万元本年无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9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3.20万元,占98.16%;其他收入31.16万元,占1.84%

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1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58万元,占59.53%;项目支出694.44万元,占40.47%

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21.0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7.88万元;支出总计1,821.0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57.8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30.36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本年拨付上年绩效工资的60%部分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6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76万元,占58.25%;项目支出694.44万元,占41.7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3.2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2.41万元,增长3.90,变动原因:自治区本级拨款收入于年末全部予以支出,当年无结转结余,多支出部分为财政厅追加拨付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89.38万元,决算支出77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按照本年实际需要有所剩余,剩余部分年末由财政厅收回;从公用经费调剂40万元至业务装备经费,用于支付听证室设备尾款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628.00万元,决算支出69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从公用经费调剂40.00万元至业务装备经费,用于支付听证室设备尾款;年中财政厅追加办案业务费8.00万元、信息化建设费18.4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6.69万元,决算支出8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保险年初预算不足,调剂部分资金。

2.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4.50万元,决算支出1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调剂职业年金1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1.28万元,决算支出4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工资系统测算的基本医疗险年初预算不足,调剂部分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7.87万元,决算支出1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7.58万元,决算支出4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低,年初预算有余,年末由财政厅统一收回。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7.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津贴补贴418.11万元,主要用于艰苦地补、在职采暖补、加班补、绩效奖金等津贴补贴;奖金18.56万元,主要用于优秀职工奖励金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5万元;住房公积金44.97万元较上年增加158.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拨付、发放上年绩效60%部分;公用经费11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4万元,公务接待费9.6万元,工会经费7.46万元,福利费9.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0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当年人员测算执行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9.60万元,支出决算为61.60万元,完成预算的88.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00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办公办案、会议培训等,剩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调剂其他有需要的科目资金使用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1.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00万元,占84.42%;公务接待费支出9.60万元,占15.5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00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机要应急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燃料费、过路费、汽车保养、维修费的支出,车均运维费6.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0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办公办案、会议培训等,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9.6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9.60万元,接待90批次,共接待362人次。公务接待费上年预算9.6万元,上年支出9.6万元,本年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领导调研、检查;二是其他单位人员办案、开会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5个,实施项目5个,完成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金额694.44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694.4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57.1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31万元,比2020年增加34.62万元,增长34.38%,主要原因是:结算上年听证室设备尾款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减少13.98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采购物业管理费,服务期两年,本年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98.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98.52%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48万元,比2020年减少0.12万元,降低0.11%。主要原因是:按当年人员测算执行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传递;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主要用于:案件办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特殊案件办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9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项目”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检务督查部门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年末基本完成2021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项目”等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7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服务房屋面积,目标值大于9185.87平方米,项目发挥作用质量大于98%,项目服务期限等于12月,项目成本小于等于150万元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大于30%,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大于80%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大于30%,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大于1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大于96%达到年初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执行过程中按照实际需要进行了经济科目分类间的指标调剂,原因为各科目实际需求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周密考虑各项目执行中的实际需要,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减少指标调剂

2.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62分。全年预算数为157万元,执行数为135.4万元,完成预算的86.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聘用人员人数完成17人数,保障办公办案质量大于98%,项目保障时效等于12月,项目运行成本实际完成135.4万元,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大于30%,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大于80%,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大于30%,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大于1年,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大于96%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6万元,执行数为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协助结案率大于90%,协助办案数量大于800件,协助案件审结时限小于等于7天,平均办案成本小于等于0.2万元,协助追缴犯罪所得大于30%,实际完成30%,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大于80%,实际完成80%,办案产生的生态效益大于30%,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大于1年,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6%

1、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00

150.00

171.6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50.00

150.00

171.6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业务用房提供水电、物业、供暖及日常维修维护服务,满足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正常运行。

完成为业务用房提供水电、物业、供暖及日常维修维护服务,保障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服务房屋面积

正向

大于

9185.87

9185.87

平方米

15

15

质量指标

项目发挥作用质量

正向

大于

98

98

%

15

15

时效指标

项目服务期限

正向

等于

12

12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50

150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

正向

大于

30

30

%

5

5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

正向

大于

80

80

%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

正向

大于

30

30

%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的可持续影响

正向

大于

1

1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6

96

%

10

10

总分

100

100

2、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7.00

157.00

135.40

10

86.24

8.62

其中:财政拨款

157.00

157.00

135.40

——

86.24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办公办案正常运行,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

有效保障办公办案正常运行,更好发挥司法职能。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人员人数

正向

等于

9

17

人数

15

15

质量指标

保障办公办案质量

正向

大于

98

98

%

15

15

时效指标

项目保障时效

正向

等于

12

12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运行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66

135.4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

正向

大于

30

30

%

5

5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

正向

大于

80

80

%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

正向

大于

30

30

%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的可持续影响

正向

大于

1

1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6

96

%

10

10

总分

100

98.62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6.00

86.00

86.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86.00

86.00

86.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及案件管理工作。

有效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及案件管理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协助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0

90

%

15

15

质量指标

协助办案数量

正向

大于

800

878

15

15

时效指标

协助案件审结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7

7

10

10

成本指标

平均办案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2

0.1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协助追缴犯罪所得

正向

大于

30

30

%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正向

大于

80

80

%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生态效益

正向

大于

30

30

%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正向

大于

1

1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6

96

%

10

10

总分

100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为例,该项目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17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通过全面了解项目开支范围、业务管理水平资金使用安全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对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为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提供参考,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共评价了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项目”5个项目5个项目均达到了年初预算要求,较好地满足检察干警办公办案需求,发挥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效能,为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物: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利息的补助。

(二十)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晓宏 联系电话:0470-3216902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工作报告 法律文书公开
通知通告   更多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对扎兰屯市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疫情期间相关工...
服务   更多
法律法规
指导性案例
互动平台   更多
扎兰检察微博
扎兰检察微博
扎兰检察微信
扎兰检察微信
扎兰检察头条
扎兰检察头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783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