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 2 月 19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向扎兰屯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接受扎兰屯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对全市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3、对扎兰屯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工作。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负责其它应由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属行政单位预算。
(一)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有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另有法警队、派驻成吉思汗检察室。
人员基本情况: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56人,事业编制3人,地方政府聘用无编制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50人,事业编3人,地方政府聘用无编1人。
(二)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600.7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1.94万元,增长5.39%,增加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按照新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人员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1,600.7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1.94万元,增长5.39%,增加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按照新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人员经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60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0.79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60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79万元,占比60.77%;项目支出628万元,占比39.2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00.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0.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417.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8万元,增加原因主为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按照新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必需的专项经费。其中在职人员经费858.31万元,基本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14.48万元,办案业务费518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加原因为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49.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原因为工资增长使得保险缴纳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7.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款。增加原因为工资增长使得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增长2.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增长3.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增长3.45%。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因疫情影响未全部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4.48万元,比上年增加3.23万元,增长2.9%。增加原因为按照新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计划采购:看守所移址改造用远程开庭、远程提讯、视频监控室、视频会议室计算机设备软件20件110万元,听证室建设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中2辆按照公车改革要求由公车办收回,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2020年末车辆实际保有量为6辆,车编为6辆,已满编。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6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9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2.58%,有两个绩效目标因涉密未进行公开,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7.4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晓宏 联系电话:0470-321690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整套),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