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坐落于内蒙古大兴安岭东麓,素有“塞外苏杭”、“北国江南”之美誉的扎兰屯市。该院始建于1954年,文革期间被撤销,1979年恢复重建。该院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8个机构,下设1个司法警察大队。该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2个、事业编制3个,实有干警52人。
近年来,该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