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7-21  作者:朱春霞  新闻来源:综合业务部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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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赵某某、孟某某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刑事申诉案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要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0470-3212000  13088512309 
 
 
 
     特此公告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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