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1 作者:朱春霞 新闻来源:综合业务部 【字号:大 | 中 | 小】
|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赵某某、孟某某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刑事申诉案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要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0470-3212000 13088512309
特此公告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