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征文中,扎兰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晓光、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琪、西北政法大学马书晨合作撰写的《<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指定管辖制度的完善研究》一文,获得三等奖,为扎兰检察又增荣誉。
论文聚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深入剖析当前指定管辖在立法与实践中面临的双重困境:立法上,相关法律规范阙如,侦查指定管辖依据不足、启动标准不明;司法上,适用标准模糊,被追诉人管辖异议权缺失,程序性制裁措施不明确,导致管辖“预先确定性”难以保障,被追诉人权利救济受阻。研究指出,根源在于指定管辖在法理层面存在功能定位混淆与回避,过度倾向“犯罪控制模式”而忽视“正当程序模式”的人权保障价值。对此,文章提出应以法定法官原则为指引,细化指定管辖适用标准、健全被追诉人管辖异议权保障机制,并明确违反原则的法律后果,为完善管辖制度、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重要理论参考与实践路径。
此次荣誉的取得,既是检察人员深耕检察业务、勇于钻研探索的生动体现,也是该院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以研促效的有力彰显。未来,扎兰检察将继续在业务深耕和理论研究上持续发力,为守护平安扎兰提供源源不断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