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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能力提升丨5个案例、4个要求……这场“指导性案例进课堂”很有料
时间:2026-04-13  作者:王垲越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精准把握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核心要义,将指导性案例转化为基层办案的“活教材”与“硬标尺”,4月13日,扎兰屯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第六十二批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进课堂”专题学习活动。活动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晓刚主持,“塞外益检”办案团队全体人员参会。

本次学习聚焦最高检第六十二批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核心内容,该批5件案例紧扣“可诉性”关键要素,覆盖自然资源保护、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危险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防控、非法采矿等重点领域,是基层检察院办理同类案件的“实操指南”。学习中,公益诉讼检察部刘佳主任从基本案情、检察机关履职过程、裁判结果到指导意义,进行了系统拆解,通过深入剖析贯穿办案全流程的“可诉性”要素、法律适用难点及执法司法协同要点,让检察人员对不同类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思路、证据标准和履职要求有了更直观、深入的理解。随后与会人员将案例中的办案规则与扎兰屯市实际相结合,探讨适用场景、交流实操方法,相互启发、取长补短,真正实现了“学案例、找方法、解难题”的学习效果。

叶晓刚副检察长对本次专题学习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第六十二批指导性案例的核心要求与自治区案件评查组的反馈意见,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该批案例是最高检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出的重要办案指引,5件起诉案例为基层检察院精准把握公益诉讼“可诉性”、规范办案流程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全体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应将其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深学细悟、学用结合。一要吃透核心要义,精准把握“适格诉讼主体、违法行为、公益受损事实、法律明确授权”等“可诉性”基本要素,融入案件立案、调查、起诉全流程,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扎兰屯市地域特点,将案例中的办案思路、证据审查方法、法律适用要点运用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破解办案中的堵点难点。三要强化协同共治,借鉴“司法权与行政权协同共治”的经验,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实现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效能跃升。四要提升办案质效,以指导性案例为标尺,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以精准司法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次学习干货十足,不仅理清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思路,更破解了日常办案中的诸多实操困惑,收获特别大。”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学习紧贴办案实际、学用结合,让人受益匪浅。下一步,扎兰屯市检察院“塞外益检”办案团队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办案实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办好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为扎兰屯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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