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检护蒙芽·青葵|法治副校长为住宿生送上专属普法“必修课”
时间:2026-03-09  作者:郭兴南  新闻来源: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字号: | |

宿舍是住宿生在校期间的“第二个家”,也是青春成长的重要港湾。为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法治防线,防范校园宿舍各类安全风险,引导住宿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3月5日,扎兰屯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们利用住宿生晚自习时间,为住宿生们带来了一场针对性极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青春保驾护航。

一.知法于心

活动伊始,法治副校长向同学们解读了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是规范公民日常行为的底线规则,也是守护青春成长的法治铠甲。法治副校长向同学们重点强调了与青少年最相关的三大变化:

(一)校园欺凌正式入法,欺凌不再是“小打小闹”,法律告诉我们:玩笑有边界,欺凌是违法,面对校园欺凌,要零容忍、强干预、快处置;

(二)未成年人不再是免责护身符,新法打破“年纪小、不担责”的误区,实行教育与惩戒并重;

(三)新法增加正当防卫,法不向不法让步,面对欺凌,我们要:先避险、再求助、留证据、依法防卫,不主动斗殴、不升级冲突,做理性的守法者。

二.守法于行

讲解完新法,检察人员又结合初中住宿生的年龄特点、生活习惯,摒弃晦涩的法律条文堆砌,以“案例+法条”的通俗形式,以真实发生的未成年人案例与宿舍日常相结合,让同学们对法律知识能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考虑到住宿生朝夕相处、集体生活的特殊性,检察人员针对宿舍内易发生的矛盾纠纷,详细解读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无论是辱骂殴打、逼迫下跪,还是拍摄欺凌视频传播,都不是“同学间的小打小闹”,而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

同时,检察人员提醒同学们,遇到矛盾要冷静沟通,切勿因琐事冲动行事,更不能参与打架斗殴,既不做“欺凌者”,也不做“旁观者”,遭遇欺凌时要第一时间告知老师、家长,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法治倡议

活动最后,检察人员们对全体住宿生提出殷切期望:希望同学们珍惜集体生活的时光,学会尊重他人、包容他人,把法治刻在心里,把规矩落在行动上,不施暴、不忍暴、不传谣、不违法,做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用法治守护青春、用平安护航成长!

此次进校园普法活动,精准对接初中住宿生的成长需求,将法律知识送到同学们身边。下一步,扎兰屯市检察院将持续联动扎兰屯市第四中学,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观念深入每一位学生心中,让法治之花在校园绽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全方位防护网。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工作报告 法律文书公开
通知通告   更多
·扎兰屯市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拟任听证员的公示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公告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服务   更多
法律法规
指导性案例
互动平台   更多
扎兰检察微博
扎兰检察微博
扎兰检察微信
扎兰检察微信
扎兰检察头条
扎兰检察头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783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