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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举报途径公布→
时间:2026-08-10  作者:  新闻来源:经济日报 人民日报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这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人民群众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进行举报:


  • 一是利用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


  • 二是通过公安部、国家信访局、各省级扫黑办公布的举报渠道,以及电信网络、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互联网平台的投诉举报途径,进行举报;


  • 三是各地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新公布的举报热线、举报平台、举报地址邮箱等举报途径。


对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的线索,中央政法委将全力做好转办、督办、核查、反馈等工作,必要时启动提级抽查复核工作,推动查深查透。同时,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和有奖举报制度,引导群众主动检举涉黑涉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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