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扎兰屯市检察院决定对崔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
2026年7月9日 10时30分-11时30分
听证地点
扎兰屯市检察院听证室
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6年7月8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听证要求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联系方式
电话:0470-3216477
联系人:王官巍
特此公告
扎兰屯市检察院
2026年7月6日











